向日葵投資者索賠立案申請已提交 監管部門認定公司存在誤導性陳述
近日,向日葵(300111)投資者索賠案迎來新進展。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團隊已向法院提交了部分立案申請,相關訴訟程序正在推進中。
3月2日晚,向日葵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在當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在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下稱《預案》)中存在誤導性陳述。
根據該《預案》,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兮璞材料100%股權、浙江貝得藥業有限公司40%股權,并募集配套資金,該交易預計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產”相結合。但實際上,截至預案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廠仍處于建設階段,尚不具備自主生產能力,且其主要產品為標準化產品。監管部門指出,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誤導性陳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預案》披露后,向日葵股價連續3個交易日漲停、成交量顯著放大。2025年12月26日,深交所針對該預案事項下發關注函。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公告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并于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
經過近兩個月的調查,浙江證監局于3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明確了公司存在的違規事項,并擬對公司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吳少欽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嵐處以6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510萬元。
結合上述違法事實,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間買入向日葵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