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相股份投資者一審勝訴 索賠時效僅剩三個月
紅相股份(300427)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取得重大進展。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
回顧該案,2024年4月3日紅相股份公告稱收到廈門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中涉嫌存在虛假記載。具體而言,紅相股份及其子公司涉嫌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構原材料采購、虛增固定資產等方式,在上述期間虛增營業收入,虛增、虛減利潤。此外,公司在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上,均涉嫌欺詐發行。
根據一審法院判決,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紅相股份股票,無論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趙敬國律師特別提示,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6年4月28日屆滿,目前僅剩90天索賠窗口期,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務必抓緊推進索賠相關事宜。一旦訴訟時效屆滿,投資者將喪失勝訴權,難以再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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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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