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藥索賠案立案申請再啟動 公司再收行政處罰單
日前,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透露,其代理的普利制藥(現“R普利1”,原代碼:300630)投資者索賠案已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請。此前,部分同類案件已由海口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投資者勝訴,上市公司需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2025年3月21日,普利制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該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合計達6.69億元,占該兩年披露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3.83%。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及可轉債上市。在退市整理期結束后,普利制藥于2025年5月22日被摘牌。
針對違法事實及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劉鵬律師表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間買入普利制藥股票,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退市并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責任。2026年1月16日,普利制藥再次被海南證監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原因是,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關于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風險提示公告》;2025年5月1日,又披露《關于公司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風險提示暨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公告》。截至目前,普利制藥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