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期投資者索賠一審獲勝 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公開消息顯示,北京金融法院近日對中國中期(000996,現:中資5,代碼400216)投資者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支持投資者賠償訴求,確認公司違規行為與投資者損失存在因果關系。中國中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被摘牌退市,該判決為后續受損投資者維權奠定關鍵基礎。
該案索賠依據為北京證監局于2023年9月28日對中國中期及相關人員出具的《警示函》。經查明,中國中期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39.91萬元,公司業績發生虧損,但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十七條的規定。
依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法院判決,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間買入且持有中國中期股票,無論在2023年5月5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訴訟時效將在2026年5月5日屆滿,目前距離訴訟時效屆滿僅剩約3個月時間,律師建議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需抓緊最后時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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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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