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絕味投資者索賠立案再推進 律師提出可訴區(qū)間 受損投資者仍可依法主張賠償
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透露,其團隊已于近期向長沙中院提交了關于ST絕味(603517)投資者索賠事宜的新一輪立案材料。至此,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邁入實質性司法程序。
2024年8月15日,公司發(fā)布公告稱,因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一年后,即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湖南證監(jiān)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了其財務造假行為。
公告顯示,2017年至2021年期間,ST絕味未確認加盟門店裝修業(yè)務收入,導致年度報告少計營業(yè)收入,占對應年度公開披露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48%、3.79%、2.20%、2.39%和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報告未如實披露營業(yè)收入。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湖南證監(jiān)局對ST絕味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同時處以4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10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沒金額達85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違規(guī)已觸發(fā)風險警示條件,公司股票名稱已于2025年9月23日起變更為“ST絕味”。
行政處罰的落地,為投資者索賠提供了有力的事實依據。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在2018年4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絕味股票,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