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科技索賠案投資者一審勝訴 適格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
百利科技(603959)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取得重大進展。公開消息顯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公司需賠償投資者投資差額損失,同時實控人王海榮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回顧本案,2025年6月5日,百利科技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二、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其中,在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間,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海榮通過7家供應商占用上市公司資金1.919億元。針對前述違規事項,湖南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根據法院判決,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百利科技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29日后是否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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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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