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高創意索賠案訴訟時效僅剩三周 一審判決投資者勝訴 退市仍可追損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弘高創意(原*ST弘高,股票代碼002504)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其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為2026年1月5日,目前距離截止日僅剩約三周時間。若未在此截止日期前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將可能喪失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的權利。
公開消息顯示,2024年7月,北京金融法院就部分投資者訴弘高創意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公司需依法對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賠償相應的投資損失。這為后續索賠案提供了有利的參照。
該案件源于弘高創意在信披方面存在的違規行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在2023年12月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下屬子公司弘高裝飾通過虛構工程項目合同、未對工程項目如實核算、未對已結算項目及時做結算會計處理等方式,在2015年至2022年期間連續多年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導致公司相應年度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基于上述嚴重的財務造假行為,北京證監局對弘高創意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了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法律公告及法院判決,劉鵬律師表示,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間買入弘高創意股票,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弘高創意股票已于2023年8月被深交所終止上市,但這并不影響投資者向其責任主體依法進行索賠。在訴訟時效截止前,律師團隊將繼續為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提供專業法律支持,協助其依法追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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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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