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財務造假或被強制退市 前期買入的投資者存索賠機會
日前,ST立方(300344)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告知書》顯示,ST立方通過開展代理業務、融資性貿易、虛假貿易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6.38億元、成本6.28億元,導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公司2021年虛增收入2.80億元、成本2.77億元;2022年虛增收入3.12億元、成本3.05億元;2023年虛增收入0.46億元、成本0.45億元。
對此,安徽證監局擬決定:對ST立方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汪逸,時任董事、總經理俞珂白,時任常務副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項良寶等10名相關人員合計處以3000萬元罰款。另外,安徽證監局擬對汪逸、俞珂白、項良寶3人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ST立方披露,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2021年、2022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5.92億元,且占該2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91%,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12月2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立方”變更為“*ST立方”。
針對ST立方的違法事實,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買入ST立方股票,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行政處罰并非財務造假事件的終點。中國證監會還決定對本案所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正式立案調查,涉嫌未能勤勉盡責的將依法嚴懲。對于相關違法行為可能涉及的證券犯罪問題線索,中國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依法依規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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