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匯洲虛增利潤超3192萬元領雙重監管處罰 律師提示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索賠
11月18日晚,ST匯洲(002122)因2019年至2020年度的財務信披問題,相繼收到深交所的紀律處分決定和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具體來看,經監管部門查明,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ST匯洲控股子公司熱熱文化、中科華世開展虛假廣告推廣、著作權授權、視頻審核、調研報告技術服務等業務,累計虛增收入約1.5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超3192萬元,導致ST匯洲2019年和2020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浙江證監局對ST匯洲予以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四名時任高管合計罰款800萬元。同時,深交所對公司及以上四位高管分別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并將此違規行為和處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ST匯洲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的前期會計差錯事項進行了更正,并稱此次處罰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計劃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之日起滿12個月后,及時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鑒于行政處罰已落地,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匯洲股票,且在2025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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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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