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輝信息及相關責任人收千萬罰單 受損投資者可同步向公司索賠
近日,同輝信息(920090)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10月17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顯示,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同輝信息及其下屬子公司通過虛構業務合同、提前或延后確認收入等方式,連續四年虛增財務數據,其中2018年至2021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超過62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近3200萬元,導致上述年度的年報及公開發行股票說明書均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上述違法事實及相關法律法規,北京證監局責令同輝信息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90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戴福昊罰款1150萬元,并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副總經理崔振英罰款700萬元,采取7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三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25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這一系列處罰措施,體現了監管層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堅決態度,旨在維護市場‘三公’秩序。”
趙敬國律師同時指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30日期間買入且持有同輝信息股票,無論在2024年3月31日之后是否賣出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