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領信將被“摘牌” 部分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
ST領信(831129)日前發布公告稱,因公司2023年、2024年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均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全國股轉公司根據相關規定,決定終止公司股票掛牌。
如ST領信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復核申請且不存在影響股票恢復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10月29日起復牌,并于11月12日終止掛牌。復牌期間,公司股票將進行特殊標識,證券簡稱變更為“摘牌領信”。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投資者訴ST領信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已有投資者取得二審勝訴判決。法院判決ST領信向投資者賠付經過核算后的損失。ST領信被摘牌后,受損投資者仍可提起民事索賠訴訟。
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8日,ST領信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ST領信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ST領信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ST領信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法院判決,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16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領信股票,無論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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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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