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控股權發(fā)生變更 此前信披違規(guī)正面臨投資者索賠
9月18日,ST帕瓦(688184)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共同控制協(xié)議》于2025年9月18日到期解除,公司控股股東由諸暨兆遠投資有限公司、張寶變更為諸暨兆遠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由王振宇、張寶變更為王振宇。
本次共同控制關系解除后,王振宇通過諸暨兆遠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可實際支配的公司權益比例為26.25%,張寶持有公司權益的比例為10.41%。
ST帕瓦在公告中提到,張寶目前因涉嫌職務侵占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公司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追討侵占資金。
ST帕瓦曾于今年7月25日披露,張寶通過供應商占用公司資金1.41億元及銷售貨款4991.88萬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張寶歸還的上述占用款項3000萬元。受該事項影響,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9月8日,ST帕瓦及張寶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及張寶立案。
這并非公司首次因信披問題受到監(jiān)管關注。早在2025年3月25日,公司就曾收到浙江證監(jiān)局出具的警示函。根據警示函,公司存在虛增營業(yè)收入、少提存貨跌價準備、虛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鑒于ST帕瓦已被立案,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間買入ST帕瓦股票,并在2025年3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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