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實控人被罰千萬元 兩類投資者可參與索賠訴訟

ST香雪(300147)8月15日晚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辦理終結。
鑒于行政處罰已下達,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兩類投資者或可向ST香雪索賠:(1)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香雪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于2017年3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香雪股票,并在2024年10月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符合上述任意一個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具體來看,廣東證監局查明,ST香雪未按規定確認拆除別墅產生的損失,導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未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致使相關年度報告出現重大遺漏。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廣東證監局決定對ST香雪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公司實控人王永輝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另對其他4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此外,上述公告顯示,根據監管部門認定的情況,ST香雪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已對《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涉事項對應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重述,關聯方對非經營性占用公司的資金已清償完畢,公司對相關事項也已整改完成。
ST香雪表示,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滿12個月后,及時向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