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茂擬主動退市 前期買入投資者或可索賠

多次提示可能被終止上市風險的*ST天茂(000627)日前宣布,控股股東正籌劃與公司有關的重大事項。但令11.19萬(數據截至2025年7月18日)股民“大跌眼鏡”的是,公司所稱的“重大事項”,竟是主動申請退市。
根據*ST天茂8日晚間發布的公告,公司擬以股東會決議方式主動撤回A股股票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終止上市后申請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代為管理的退市板塊(即“老三板”)。公司股票自8月11日開市起復牌。
公告中還設立了異議股東及其他股東保護機制,*ST天茂為股東提供了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為1.60元/股,較停牌前股價1.45元/股溢價約10%。預計耗資不超過26.06億元。
此前,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和2025年一季度報告,*ST天茂股票曾于2025年5月6日開市起停牌,然而,公司在股票停牌的兩個月內仍未能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和2025年一季度報告。7月8日,公司股票復牌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價在7月8日至8月6日近一個月內累計下跌47.08%。
有媒體在相關報道中評論,此選擇權對于高位入場的中小股東來說,仍將面臨痛苦抉擇:接受,即可能立即確認虧損;拒絕,若公司強制退市,則可能面臨血本無歸。
在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看來,上市公司退市行為并不是股民索賠的必然條件,但公司如果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導致股民受損,股民則可以追究相關責任方的民事賠償責任。
吳立駿律師認為,*ST天茂本應在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報及2025年一季報,但因“信息需補充”而延期,且在停牌期間還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公司股票也因此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其間跌幅明顯,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民損失慘重。吳立駿律師建議:“凡在2025年4月28日收盤時持有*ST天茂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嘗試起訴公司,追究相關民事賠償責任。”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但吳立駿律師同時強調:“*ST天茂如果成功退至‘老三板’,將可能不再發布年報。這樣可能會規避年報發布義務以及掩蓋事實真相。屆時只能等待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的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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