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嚴重財務造假或被強制退市 受損投資者或可索賠

*ST高鴻(000851)日前發布公告稱,公司于8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告知書》顯示,2015年至2023年,*ST高鴻通過參與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98.7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7622.59萬元。
此外,*ST高鴻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虛假業務收入和利潤的數據。2021年4月,證監會批準*ST高鴻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募集資金總額為12.50億元。*ST高鴻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
對此,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ST高鴻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35億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ST高鴻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基于此,*ST高鴻股票將被疊加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仍為“*ST高鴻”。
行政處罰不是*ST高鴻嚴重財務造假案件追責的終點。中國證監會表示,*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ST高鴻投資者如何索賠?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于2016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高鴻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機會。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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