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應制藥信披違規引監管 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訴訟

日前,嘉應制藥(002198)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廣東證監局調查完畢,并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嘉應制藥董事長李能是藥聚能的實際控制人,藥聚能構成嘉應制藥的關聯方。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間,嘉應制藥全資子公司湖南嘉應以“月初轉出、月末轉回”的方式,向關聯方藥聚能累計拆借資金2.19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凈資產的28.83%。
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未依法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也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截至2025年3月末,藥聚能已將相關資金利息支付給湖南嘉應。嘉應制藥直至2024年年度報告才披露上述事項。
鑒于上述事項,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嘉應制藥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50萬元;對李能等3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元至160萬元不等的罰款。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初步判斷,暫定于2022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間買入嘉應制藥股票,并在2025年5月2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幫助投資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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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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