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證券虛假陳述案已開庭 律師:兩類投資者有索賠機會

ST帕瓦(688184)投資者索賠案迎來新進展。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透露,其律師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ST帕瓦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于8月7日在上海金融法院開庭審理。
今年3月25日,ST帕瓦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證監局指出,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少提存貨跌價準備、虛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4月30日,ST帕瓦發布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司表示,本次會計差錯更正將影響2023年年報、2024年一季報、2024年半年報、2024年三季報的相關財務數據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收入、成本、固定資產、資產減值損失、利潤等報表科目。
ST帕瓦在公告中提到,經公司自查確認,公司2023年度存在與供應商交易價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計向部分供應商多支付工程及設備款1.8億元。
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上述事項表明公司相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對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帕瓦股份”變更為“ST帕瓦”。
7月28日,ST帕瓦股票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原因是公司實控人之一張寶通過供應商占用公司資金1.41億元及銷售貨款4991.88萬元。截至7月26日,張寶僅歸還公司相關款項3000萬元。
根據已有信息,吳立駿律師表示,ST帕瓦索賠區間暫定為以下兩個:(1)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間買入ST帕瓦股票,并在2025年3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2)于2025年4月29日前買入并持有ST帕瓦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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