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財務造假面臨投資者索賠 訴訟時效不足10個月

日前,有投資者在互動易平臺向ST任子行(300311)提問:“公司因子公司造假被ST,目前整改如何?整改結束是否準備申請摘帽?”
ST任子行回復稱:“公司已對《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所述事項涉及的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該問題已整改完成。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滿12個月后,及時向深交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
此前,ST任子行于6月2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ST任子行分三次收購北京亞鴻股權,使其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2018年起,北京亞鴻和ST任子行分別作為聯合體成員陸續中標了創新項目,均由北京亞鴻負責具體實施。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北京亞鴻安排簽訂部分沒有商業實質的購銷合同用作資金通道。
通過上述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ST任子行虛增營業收入11231.6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7328.52萬元,導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的《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募集說明書(注冊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營業收入數據。
同時,公司披露,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4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任子行”變更為“ST任子行”。
鑒于ST任子行已收到“預罰單”,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指出,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任子行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ST任子行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6年4月屆滿,留給投資者的時間不足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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