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逸飛因業(yè)績快報不準確被警示 適格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ST逸飛(688646)近日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5月30日收到湖北證監(jiān)局出具的《湖北證監(jiān)局關于對武漢逸飛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吳軒、王樹、曹衛(wèi)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
ST逸飛于2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業(yè)績快報公告》,其中披露公司2024年度營業(yè)收入為87494.52萬元,歸母凈利潤為7137.45萬元,扣非凈利潤為4531.5萬元。
4月30日,ST逸飛披露2024年年報及《2024年度業(yè)績快報更正公告》,更正后公司2024年度營業(yè)收入為69206.87萬元,歸母凈利潤為2432.62萬元;扣非凈利潤為941.23萬元。警示函認定,公司業(yè)績快報披露的營業(yè)收入、歸母凈利潤、扣非凈利潤等與年度報告披露的相關數(shù)據存在重大差異,業(yè)績快報披露不準確。
根據相關規(guī)定,湖北證監(jiān)局決定對ST逸飛、吳軒、王樹、曹衛(wèi)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鑒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逸飛股票,無論2025年4月30日之后是否賣出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因審計機構對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2024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逸飛激光”變更為“ST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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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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