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再次被立案調查 兩類投資者有索賠機會

*ST恒立(000622)6月2日晚發布公告,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年報等信息披露文件財務數據涉嫌虛假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此前,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報,*ST恒立于5月6日首次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ST恒立此次因公司年報等信息披露文件財務數據涉嫌虛假披露被立案調查,再結合公司以往違規情況,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兩類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一是,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恒立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受損投資者;二是,于2025年4月24日之前買入*ST恒立股票,無論在2025年4月24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受損投資者。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訴訟。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ST恒立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一季度報告,已于5月6日停牌。之后,由于*ST恒立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度報告,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ST恒立于5月7日收到深交所送達的《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目前*ST恒立已向深交所提交了聽證申請。
此外,在收到《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后,*ST恒立于5月8日正式起訴年審機構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下稱“旭泰所”),以未按規定時間出具審計報告導致損失為由索賠3827萬元。
*ST恒立在2024年年末以原聘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繁忙、人員不足”為由,于12月30日改聘旭泰所,直至2025年1月16日才簽署《審計業務約定書》,此時已臨近春節假期,為年報未能按期披露埋下隱患。在之后的審計過程中,*ST恒立一直稱審計工作正常推進,直至4月15日才提及與旭泰所在重大會計處理方面存在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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