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公司被罰后,興源環境又受其牽連涉債務糾紛 還遭踩雷股民依法索賠,已有一審勝訴

興源環境(300266)4月3日公告稱,牽涉全資子公司杭州中藝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中藝”)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日前債權人要求判令興源環境對此前裁決所確定的第三人杭州中藝欠其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前述裁決確定的杭州中藝欠其債務金額為5800萬元。
興源環境認為上述訴請理由不成立,公司與杭州中藝均遵守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相關要求,財務獨立,不存在財產混同情況。不過,由于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目前無法評估本次訴訟對公司財務狀況、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中藝曾因財務造假,導致興源環境及有關人員被罰。2024年1月,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被責令改正并警告、罰款200萬元,相關責任人也遭警告和罰款80萬元。
興源環境被罰源于杭州中藝2016年、2017年在長興縣美麗城鎮(標段一、標段二)PPP項目、溫州洞頭區本島海洋生態廊道整治修復工程PPP項目中存在虛增項目收入及成本等情況,導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6年年報虛增營收9063.0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202.07萬元,2017年年報虛增營收26807.66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636.86萬元。
因上述違法違規事項,2024年4月,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還被深交所紀律處分,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周立武等責任人遭公開譴責,時任董事長、董秘樊昌源等責任人被通報批評。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記載受罰,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提出索賠。日前,向興源環境依法索賠的部分投資者迎來了一審勝訴判決。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相關受損投資者仍可訴訟索賠,目前來看,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間買入興源環境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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