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嘉股份、中南建設等公司索賠時效于4月到期
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醒,勁嘉股份(002191)、中南建設(原代碼000961,現“中南5”)、國華網安(000004)、*ST長方(300301)證券虛假陳述案訴訟時效于4月到期,適格投資者切勿錯過最后挽回損失的機會。
勁嘉股份:2025年4月14日到期
在勁嘉股份實控人喬魯予第一次被立案調查并留置時,勁嘉股份總經理侯旭東于2022年4月1日簽收了通知書,但該事項卻在2022年4月14日下午才被披露。
該消息爆出后,勁嘉股份連續遭遇三個跌停板。針對上述事項,投資者以勁嘉股份虛假陳述導致其投資損失為由,對公司提起訴訟。此前,已有投資者獲一審勝訴判決。
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間買入勁嘉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4月1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5年4月14日到期。
中南建設:2025年4月25日到期
2022年7月,中南建設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顯示,2022年1月29日,中南建設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計下降的公告》,預計2021年度凈利潤為7.08億元至21.23億元。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報告》,2021年經審計凈利潤為-33.82億元,并于同日披露了《關于2021年業績與預告有重大偏差的說明公告》。公司實際業績較預告業績由盈轉虧,未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更正,信息披露不準確。
針對前述事項,部分投資者以中南建設證券虛假陳述為由提起了訴訟。2025年1月,一名投資者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該投資者勝訴。
根據法院判決,凡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間買入中南建設股票,并在2022年4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5年4月25日到期。
國華網安:2025年4月27日到期
國華網安遭投資者索賠一事與其2021年度業績預告“變臉”有關。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凈利潤為1億元至1.48億元。當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后,公司預計2021年凈利潤為虧損4億元至6億元。
基于此,部分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華網安賠償其投資損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部分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國華網安應賠償投資者損失。
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間買入國華網安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5年4月27日到期。
*ST長方:2025年4月29日到期
1月10日,*ST長方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2015年4月,*ST長方以支付現金和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李迪初等人持有的康銘盛60%股權。康銘盛作為*ST長方子公司,納入*ST長方合并報表范圍。康銘盛通過銷售返利不入賬等方式,虛增利潤和應收賬款,導致*ST長方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深圳證監局認定的違法事實,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長方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由吳立駿律師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ST長方、公司子公司康銘盛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5年4月29日到期。
“上述案件訴訟時效將至,錯過訴訟時效,將喪失勝訴權。”吳立駿律師提示,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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