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寧科:破產、退市風險下又收“預罰單” 這些受損投資者有望依法索賠

*ST寧科(600165)及實控人去年10月遭立案調查后,于2月14日收到寧夏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寧夏證監局調查,*ST寧科涉嫌存在多個信披違法違規事項。2022年,*ST寧科通過控股子公司虛增2022年營收7659.41萬元,虛增利潤總額7722.20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收和利潤總額的11.25%和46.59%,導致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公司還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包括重大債務、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以及子公司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等重大事項。比如,截至2022年12月9日,中科新材、*ST寧科控股子公司華輝環保與德運新合計借款余額1.08億元,但公司遲至2024年9月26日才披露。
因涉嫌年報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事項等信披問題,寧夏證監局擬給予公司警告,并處以550萬元罰款;實控人虞建明擬被處以400萬元的罰款及6年市場禁入;時任董事長黃海粟等8名責任人分別擬被處以30萬元-150萬元不等的罰款。由此,公司股票在2月17日又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2023年6月曾收到寧夏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系公司未及時披露子公司增資計劃進展情況、重大訴訟事項以及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等。由此引發部分受損投資者對公司提出訴訟索賠,而根據相關規定,一旦*ST寧科新收的“預罰單”落實,相關受損投資者也可依法向公司索賠。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以下兩個時段買入*ST寧科股票且受損的投資者目前均可向公司提出索賠:一是2022年12月9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10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二是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4月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這些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5年1月21日,*ST寧科整體債務規模為20.28億元,其中逾期債務總規模為18.06億元,涉訴債務規模為18.35億元。公司大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雖然子公司中科新材的銀行賬戶已解凍,但公司仍嚴重缺乏償債資金和流動資產,持續經營能力受到嚴重影響,目前公司處于預重整階段,但預重整及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
另外,*ST寧科2023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若2024年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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