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普利投資者索賠案獲法院立案受理 律師:審計機構被列為共同被告

*ST普利(300630)投資者索賠案迎來新進展。據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其律師團隊代理的投資者訴*ST普利、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稱“天健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獲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1月4日,*ST普利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公司通過虛構成品藥和原料藥銷售業務、開展貿易業務按總額法核算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2021年、2022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10.31億元,占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31.08%;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合計達6.95億元,占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6.72%。
根據前述認定的事實,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自2025年1月7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普利制藥”變更為“*ST普利”。
值得一提的是,天健所為*ST普利2021年、2022年的年報審計機構,并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律師也因此將天健所列為了被告。
根據已有信息,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間買入*ST普利股票,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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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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