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微:正積極解決資金占用問題 被行政處罰或遭投資者索賠

2月20日,有投資者在互動易平臺向ST華微(600360)提問:“公司占用資金的股東們能不能在6個月還上占用款?”ST華微表示,公司目前正在與控股股東積極溝通占用資金償還事宜。
對于“公司在追回資金方面目前做了什么舉措和計劃?”這個問題,ST華微回復稱:“一方面,公司在已實施完成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工作中,將上海鵬盛的現金紅利調整為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處置;另一方面,公司前期已向控股股東發函,要求其限期償還占用公司的資金,控股股東表示愿意積極配合落實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近期,上海鵬盛將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質押給公司全資子公司麥吉柯,作為上海鵬盛履行占用資金歸還義務的擔保,該質權將全部用于補償公司因資金占用事項造成的損失。”
根據吉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事實,ST華微控股股東上海鵬盛及其關聯方以預付設備款等名義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截至2024年10月15日,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為14.91億元,占公司2023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45.70%。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相關規定,若ST華微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6個月內清收14.91億元被占用資金,上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停牌后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后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鑒于ST華微行政處罰已下達,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華微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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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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