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保理合同糾紛案收到一審判決 還因被立案面臨投資者索賠

ST高鴻(000851)近日發布公告稱,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城支行與被告北京大唐高鴻數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ST高鴻保理合同糾紛一案,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收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
公告顯示,法院判決北京大唐高鴻數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應支付原告截至2024年6月17日的應收賬款本金、利息、罰息,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罰息及自2024年6月8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復利等費用。ST高鴻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ST高鴻表示,該案目前處于法定上訴期內,后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ST高鴻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ST高鴻在立案公告中提到,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與常州實道公司有21起訴訟,截至報告日涉案金額達8.92億元,訴訟結果存在不確定性,若公司勝訴,可能存在以前年度財務報告錯報的風險;若公司敗訴,可能涉及償還債務的風險。
鑒于此,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ST高鴻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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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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