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信披違法擬遭處罰 受損投資者有索賠機會

首航高科(002665,現“航高5,400247”)日前披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首航高科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并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
公告顯示,首航高科涉嫌的違法事實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未按規定披露使用募集資金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事項,二是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導致的關聯交易。
具體來看,2017年至2020年期間,首航高科的全資子公司敦煌節能和玉門節能,以定期存單為控股股東京津榮創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累計發生金額約為79.62億元。對于上述擔保事項,首航高科既未及時披露,也未在相關財報中予以披露。
此外,2019年至2020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過直接劃轉、以預付貨款名義間接劃轉的形式,向控股股東京津榮創提供資金,用于京津榮創歸還貸款等用途,累計發生金額約為13.90億元,對于上述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導致的關聯交易,首航高科既未及時披露,同樣未在相關財報進行信息披露。
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其中擬對首航高科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黃文佳予以警告,并處以900萬元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除予以警告外,另分別處以10萬元至200萬元數額不等的罰款。同時,鑒于當事人黃文佳的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黃文佳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索賠區間暫定為,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間買入首航高科股票,并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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