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原實控人重罰1000萬元背后:虛增營收超40億元 這些投資者有望合法挽損

“預罰單”下發五個多月后,對ST易事特(300376)的正式處罰落地。日前,公司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13名相關責任人受罰,罰款金額合計高達3150萬元,其中公司被罰800萬元。公司原實控人何思模除了領到了1000萬元的“大罰單”,并且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明,ST易事特通過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8.22億元,虛增營業成本7.2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2.79萬元;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12.93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1.00億元,虛增利潤總額0元;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9.72億元,虛增營業成本8.7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46.80萬元;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6.7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5.60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49.85萬元;2021年度虛增營業收入3.1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2.5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88.68萬元。
根據相關規定,隨著對ST易事特及相關責任人處罰的落實,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訴訟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目前來看,凡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間買入公司股票,且在2023年5月1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2017年至2021年的5年里虛增營收超過40億元,但是時聘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均為公司上述年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24年前三季度,ST易事特業績大幅滑坡,營收為23.11億元、同比減少37.74%,歸母凈利潤為2.06億元、同比下降64.39%。
近期,ST易事特的摘帽計劃受到投資者關注,在互動平臺上咨詢了相關事宜。公司對此回復稱,根據深交所規定,上市公司因觸及第9.4條第七項情形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向深交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已就行政處罰決定所涉事項對相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重述,二是自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已滿十二個月。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畢的事項,已滿足條件一,尚需滿足條件二。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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