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達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費 此前遭立案或面臨投資者索賠

1月8日,ST聆達(300125)發布公告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圣、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悅及法定代表人林志煌被列入限制消費名單。
公告顯示,對王明圣、林志煌個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主要系相關人與中財招商投資集團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合同糾紛;對金寨嘉悅發出限制消費令,主要系金寨嘉悅與浙江凱盈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
ST聆達表示,截至目前,上述事項可能對公司正常的經營生產管理、財務狀況及社會公眾形象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ST聆達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24年12月31日,ST聆達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公告中并未提到ST聆達被立案的具體原因,但近一年來,公司因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業績預告與實際業績存在重大差異等事項,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
鑒于ST聆達已被立案,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于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間買入ST聆達股票,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盤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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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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