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連千萬元罰單落地 律師:受損投資者仍可索賠

1月8日,上海易連(現易連3,原代碼600836)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上海易連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存在虛假記載;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未披露重大關聯交易,存在重大遺漏;三、通過虛假貿易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導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海證監局決定:責令上海易連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長柏松予以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上海易連在公告中提到,因部分時任董監高人員已經從公司離職,公司未知其他相關責任人的最終行政處罰結果。
同時,上海易連稱,本次行政處罰金額較大,將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方面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上海易連退市不影響投資者索賠。”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間買入上海易連股票,并在2024年2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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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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