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華智能稱“不存在被ST情形” 被行政監管或面臨投資者索賠

1月6日,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達華智能(002512)提問:“公司業績報告持續虧損,會被ST嗎?”
達華智能對此回復稱,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利潤總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三者孰低為負值,且扣除后的營業收入低于3億元,才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不存在該種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達華智能日前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指出,達華智能存在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關財務資助事項、未披露關聯交易事項、提前確認子公司處置收益、在建工程會計核算不正確四方面問題。
根據相關規定,福建證監局決定對達華智能采取責令改正,對公司時任董事長陳融圣、時任總裁曾忠誠、董秘張高利、財務總監王景雨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間買入達華智能股票,并在2025年1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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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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