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藥或遭強制退市 公司面臨千萬罰款 投資者如何“自救”?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普利制藥(300630)于1月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普利制藥通過虛構成品藥和原料藥銷售業務、開展不具有控制權的貿易業務按總額法核算等方式,虛假確認藥品銷售收入和利潤,從而導致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這兩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10.30億元,占這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31.08%;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金額達到6.95億元,占這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金額的76.72%。
根據前述《告知書》認定的事實,普利制藥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的相關規定中的“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上述公告還指出,普利制藥的股票及其可轉換公司債券于1月6日停牌,并于2025年1月7日復牌。自復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普利制藥”變更為“*ST普利”。此外,若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可轉債也將同步終止上市或者掛牌。
根據普利制藥涉及的違法違規事項,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范敏華予以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其他5名相關責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120萬元至40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同時,鑒于當事人范敏華、羅佟凝的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分別被采取10年和8年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間買入普利制藥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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