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聯股東被處罰160萬元 投資者索賠案進入倒計時

日前,新通聯(603022)發布公告稱,公司股東畢方投資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證監局對畢方投資的持股變動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行為予以警告,并處以160萬元罰款。
新通聯在公告中表示,本事項涉及的處罰對象系公司股東畢方投資,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東,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和業務活動造成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訴新通聯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仍在進行中。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該案已有一審勝訴判例,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5年2月24日。
往前追溯,2022年9月30日,因未及時披露收購華坤衍慶70%股權事項的進展,上交所對新通聯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出具了警示函。上交所認為,新通聯重組進展披露不及時,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
在資產購買事項終止公告發布后,新通聯股價下跌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由此引發投資者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間買入新通聯股票,并在2022年2月2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
吳立駿律師表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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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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