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連續五年財務造假被處罰 還將面臨投資者索賠

被立案調查七個多月后,ST易事特(300376)行政處罰近日落地。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易事特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二是通過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代采業務和代理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三是通過開展具有融資性質的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
前述行為導致ST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總計虛增營業收入40.74億元、營業成本35.24億元、利潤總額3428.12萬元。
對此,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易事特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公司原實控人何思模處以1000萬元罰款,并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40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
根據中國證監會查明的違法事實,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間買入ST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1日收盤還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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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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