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亞信披違規再收600萬元罰單 律師:這兩類投資者有索賠機會

1月2日,ST新亞(002388)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新亞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二是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導致相關定期報告虛增利潤總額。
綜合上述兩項,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新亞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王偉華,時任財務總監陳多佳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ST新亞第一次被處罰。2023年9月,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未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真實、準確、完整披露關聯關系及關聯方資金占用的情況,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針對兩次處罰,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ST新亞暫定為兩個索賠條件:
(1)在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ST新亞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
(2)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間買入ST新亞股票,并在2024年1月1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
吳立駿律師提示,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