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被判承擔共同賠償損失1.6億元 公司還面臨大批投資者索賠

ST高鴻(000851)2025年1月1日發布《關于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針對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二審判決。
根據法院判決,此次9起案件二審判決結果預計將導致ST高鴻2024年度產生不超過1.6億元的共同賠償損失(需要承擔產生的利息測算至2024年12月31日),相應將減少公司2024年利潤不超過1.6億元。具體影響金額將根據法院對各方的實際執行情況確定。此次二審判決結果將導致案件所屬年度2021年收入、成本進行相應會計差錯調整,具體調整結果以審計報告為準。
ST高鴻目前有多筆擔保及貸款逾期,根據公司2024年12月30日發布的《關于子公司債務逾期暨收到法院傳票的公告》顯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務逾期累計余額為12.17億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34.77%。ST高鴻表示,因對外擔保及債務部分逾期事項,公司可能會面臨需支付相關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情況,進而導致公司財務費用增加,債務逾期可能導致公司融資能力下降,進而加劇公司的資金緊張狀況,可能會對公司產生一定的財務風險。
此外,ST高鴻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還將面臨因此帶來的大批受損投資者索賠案件。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鑒于公司已經被立案調查,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提示,凡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并持有ST高鴻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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