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時涉信披違規被罰 律師:已代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ST東時(603377)因證券虛假陳述被投資者起訴。據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透露,其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ST東時索賠案件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訴訟。
12月19日,ST東時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ST東時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2021年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二是2023年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導致的關聯交易。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ST東時、公司控股股東東方投資存在以下問題:1、未按規定披露東方投資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2、租賃事項會計處理錯誤;3、未及時披露擔保、回售等事項;4、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5、員工持股計劃存在問題;6、未及時披露股份被凍結等相關事項。此外,對于上述違規行為,ST東時相關內控制度執行不當,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其中,北京證監局認定東方投資及其關聯方通過融資租賃、應收賬款保理業務非經營性占用ST東時資金。截至2024年11月底,占用余額約為2.20億元。北京證監局要求公司應在六個月內收回所有占用資金。
因公司存在資金占用未收回事項,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0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相關規定,若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上交所將依規啟動規范類退市程序。
根據已有信息,吳立駿律師表示,凡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ST東時股票,并且2023年12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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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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