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虛增利潤逾13億元 *ST卓朗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律師:退市不影響訴訟索賠

連續多年財務造假的*ST卓朗(600225)于12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公司2019年至2023年財報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等問題,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
經查明,*ST卓朗于2019年至2023年將軟件和系統集成服務虛假銷售給客戶,并同時安排客戶將上述產品銷售給關聯公司。
上述交易購銷合同和簽收單主要內容由*ST卓朗確定,軟件及服務未真實交付驗收和使用,且銷售回款來自關聯公司,最終主要來自*ST卓朗,形成資金閉環。該業務無商業實質。
上述虛假銷售業務導致*ST卓朗2019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2.49億元、4.89億元、3.39億元、6.56億元和0.82億元;分別虛增利潤總額2.49億元、3.10億元、3.39億元、3.57億元和0.82億元,占各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3.81%、7.68%、41.26%、86.08%和50.27%。
此外,2019年9月19日,其子公司天津恒泰匯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天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簽訂抵押合同,約定恒泰匯金以名下27臺渦輪風扇發動機為天津農商行對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的債權(包括7.02億元本金及利息等費用)提供擔保。抵押物認定價值為4.91億元,占2019年、2020年年末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比例為71.89%和14.82%。*ST卓朗未對該事項及時披露,導致公司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此外,*ST卓朗還于12月25日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關于擬終止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因財報造假行為已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已于12月26日開市起停牌。
根據相關規定,*ST卓朗上述被罰后,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對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強制退市不影響投資者訴訟索賠權利,目前來看,凡于2019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13日期間買入*ST卓朗股票,且在2024年3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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