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江科技退市后再收“預罰單” 律師:不影響投資者索賠

左江科技(300799,現左江3)及相關責任人于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目前已由北京證監局調查完畢,并依法擬作出行政處罰。
公告顯示,左江科技2023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公司涉嫌通過虛構業務虛增營業收入1115.93萬元,虛增利潤1071.02萬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分別占相應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77.33%、48.50%和33.09%,虛增利潤金額分別占相應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29.36%、13.66%和8.24%。
上述違法事實被北京證監局認定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虛假記載行為。
鑒于此,北京證監局擬對左江科技及相關責任人分別罰款75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金額,并擬對3名相關責任人員實施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上市公司退市不影響投資者對其提起訴訟的權利。綜合目前情況判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期間買入左江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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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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