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控股股東擬發生變更 律師提出投資者可索賠條件

12月18日,*ST中利(002309)發布關于股東權益變動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由于公司被裁定批準實施重整計劃導致相關股東權益擬發生變動,公司控股股東將由王柏興變更為光晟新能源,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由王柏興變更為廈門市國資委。
在上述公告中,*ST中利提示,公司目前仍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六個月內清收18.05億元(含違規擔保1.12億元)被占用資金,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開市起已經被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公司擬在破產重整程序中積極完成資金占用的整改。公司正在積極推進重整的各項工作,但資金占用的整改完成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ST中利于今年7月9日因涉及專網通信案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通過參與專網通信業務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違規情形。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間買入*ST中利股票,且在2022年4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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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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