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投重整計劃獲法院裁定批準 此前信披違規或引發投資者索賠

*ST文投(600715)于11月25日晚披露,經公司申請,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
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ST文投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公司負責執行重整計劃,管理人負責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根據公司重整計劃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債權分類、調整與清償方案,若公司順利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公司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將會對公司2024年度相關財務數據產生影響,具體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數據為準。
同時,*ST文投提示,根據相關規定,重整計劃執行期間公司不執行或不能執行重整計劃將被宣告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此外,*ST文投因2023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值、連續三年虧損且被審計機構出具了含重大不確定性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疊加其他風險警示。若2024年度公司仍不符合相關規定中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如凈資產為負值或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等情形,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ST文投因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未按規定披露大額賠償責任事項和重大訴訟、仲裁等,已于今年10月18日收到遼寧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被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王森被給予警告,并處以11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綜合目前情況判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間買入*ST文投股票,并在2024年5月1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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