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鵬博停牌期間突遭立案 兩類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在停牌核查期間,*ST鵬博(600804)突然宣布公司及實控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11月18日晚,*ST鵬博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楊學平當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鵬博、楊學平立案。
11月15日,*ST鵬博發布公告表示,公司股價自11月5日至11月14日累計8個交易日漲停,區間漲幅為48.67%,公司就股票交易情況進行核查。經申請,*ST鵬博自11月15日開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復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交易日。截至發稿時,*ST鵬博股票仍在停牌中。
在宣布被立案調查的同一天,*ST鵬博還收到了青島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ST鵬博存在以下違規事項: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設立全資孫公司、投資參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子公司出售事項未履行披露義務。青島證監局決定,對*ST鵬博及公司時任董事長楊學平、時任總經理呂衛團、財務總監徐戰崗、時任董秘吳文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ST鵬博今年8月16日已收到過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因此面臨投資者的訴訟索賠。*ST鵬博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事項,中國證監會對*ST鵬博及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
鑒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以下兩類投資者或可向*ST鵬博索賠:一是,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鵬博股票,無論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二是,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鵬博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27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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