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棉股份稱收購鷹金錢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正面臨“踩雷”股民依法索賠

近日,紅棉股份(000523)發布了籌劃收購廣州鷹金錢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鷹金錢”)全部股權的最新進展情況。
紅棉股份此前發布的預案顯示,控股股東廣州輕工工貿集團有限公司擬將持有的鷹金錢100%股權轉讓給公司,該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交易估值及定價尚未確定,預計可能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11月2日,紅棉股份最新公告稱,由于公司2023年末經審計凈資產較2022年末經審計凈資產有較大幅度提升,結合當前對鷹金錢的盡職調查進展及最近一期財務數據情況,經審慎評估,公司收購鷹金錢100%股權事項將不構成相關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紅棉股份表示,該交易所涉及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各項工作正有序推進,交易方案正在進一步磋商,交易相關方尚未簽署正式交易文件。后續將按照公司股權收購事項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并依據交易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紅棉股份還面臨更名前因證券虛假陳述受罰引發的投資者訴訟索賠情形。公司2024年中報披露了公司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朱敏強等518案合計金額10659.34萬元,截至報告期末,二審尚未判決。
此前的2023年年報則顯示,聶靜等216名投資者向公司訴訟索賠一審勝訴,公司一審被判賠償投資差額損失等合計2616.26萬元,二審判決駁回公司上訴,維持原判;此外,公司與張林等17名原告達成調解,一次性向其支付共計77.77萬元,另有10.64萬元以股份方式(每股6.61元)向1名原告進行賠付。
9月12日,公司曾表示:“公司對于投資者索賠事項高度重視,將根據生效判決按照重整計劃予以清償。截至目前,已有部分投資者獲得了賠償,公司將有序推進生效判決的履行工作。”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該案訴訟時效屆滿日為2024年12月23日,凡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間買入公司股票,且在2020年9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仍可依法索賠,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業績方面,紅棉股份三季報顯示,今年前三季度營收雖然下滑,但歸母凈利潤、扣非凈利潤均同比增長200%以上,延續了一季報、中報的高增長態勢,盈利繼續向好。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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