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龍宇發布風險提示后股價“一字”跌停 公司仍存終止上市風險

10月29日,*ST龍宇(603003)股價開盤后不久即跌停直至收盤,最終以5.45元/股收盤。
10月28日,*ST龍宇發布了關于股票交易風險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公司股票近10個交易日累計漲幅偏離值達到26.40%。公司表示,鑒于近期公司股票價格波動較大,廣大投資者需注意短期內股價波動較大的投資風險。
上述公告顯示,截至目前,*ST龍宇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退市風險警示等風險。
具體來看,經自查,在*ST龍宇與控股股東的相關關聯方發生的資金往來中,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截至目前,累計占用非經營性資金9.18億元,剩余資金占用余額為8.68億元。
此外,因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關聯方業務資金的性質和可回收性作出判斷,以及無法判斷是否存在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等原因,審計機構對*ST龍宇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今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相關規則,若2024年度公司出現“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相關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可能被終止上市。
與此同時,*ST龍宇于今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認定,要求公司進行整改。截至10月28日,公司表示已完成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等整改事項,但因相關業務關聯方在2024年往來業務中發生的未履行完畢的采購、銷售合同對應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余額合計為9.18億元,已構成關聯方資金占用,除公司控股股東為履行承擔連帶責任的承諾,已于2024年8月26日向公司先行償還人民幣5000萬元外,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尚未能完成其他資金收回。
針對前述情況,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龍宇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機會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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