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豐科技因虛假陳述收“預罰單”并將ST 律師提醒這些踩雷股民或可依法索賠

遭立案調查10個月后,浩豐科技(300419)于10月25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因涉嫌定期報告虛假記載,擬被北京證監局給予警告處分及罰款300萬元,時任公司總經理李繼宏等3名相關責任人也擬被警告并罰款8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
經查明,2020年,浩豐科技與富通時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開展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上述業務實質為資金融通業務,浩豐科技在上述業務中實際只履行墊資義務,并收取固定利息。公司未正確核算上述業務,涉嫌虛增2020年營收7312.85萬元,占當年營收的11.43%,導致公司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24年4月30日,浩豐科技發布了更正公告和更正后的2020年年報,主動更正相關財務數據。
根據相關規定,浩豐科技“預罰單”一旦落實,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目前來看,這些受損投資者有望向公司索賠——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公司股票,且在2023年12月27日當天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預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隨著浩豐科技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浩豐科技表示,10月28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10月29日復牌時簡稱變更為“ST浩豐”,證券代碼仍為300419,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
10月27日,浩豐科技還披露了業績滑坡的2024年三季報。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2.73億元、同比減少34.4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91.17萬元,同比減少56.64%。
此外,因2024年1月30日浩豐科技披露的2023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3年公司凈利潤為800萬元至1200萬元,而之后正式披露的年報顯示2023年凈利潤虧損1.62億元。由于業績預告與年報披露存在重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9月27日,深交所決定對浩豐科技給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董事長王劍、總經理陳斌、時任財務總監張利萍通報批評,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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