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新材三季報扭虧得益于應收賬款減值轉回 仍面臨此前“踩雷”股民索賠風險

10月23日,揚子新材(002652)發布2024年三季報,今年前三季度歸母凈利潤為1210.43萬元,同比扭虧為盈,而扣非凈利潤仍虧損近1400萬元,同時營收下滑了近20%。三季報顯示,公司歸母凈利潤大增,主要得益于當期非經營性損益中存在超過2600萬元的應收賬款減值準備轉回。
同時,扣非凈利潤仍虧損的揚子新材,還因虛假陳述受罰而面臨相關受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
2022年12月,揚子新材因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經證監會調查認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報信披均存在重大遺漏,包括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或關聯采購事項,2020年年報還存在存在虛假記載。
2018年至2020年期間,時任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總經理胡衛林利用多家企業,通過超額支付預付款等形式占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蘇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豐鋼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永豐”)資金,從事關聯交易。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1.98億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3.63億元。公司上述信息未按規定在2018年、2019年年報中披露。
2020年,揚子新材及新永豐與其它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約為7005.83萬元,約占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的21.8%,但未按規定在2020年年報披露。
此外,2020年,揚子新材將新永豐生產的鍍鋅卷銷售給關聯方等多家企業后,直接或通過第三方再銷售回揚子新材,形成交易閉環,虛增營收約1.37億元,約占2020年營收的11%。
2023年11月8日,揚子新材公告領罰,公司被罰款450萬元,時任總經理、前實控人胡衛林等5名相關責任人員也分別被罰15萬元至50萬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公司上述被罰后,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揚子新材索賠。凡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間買入揚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另外,公司2024年三季報顯示,截至9月30日,貨幣資金由期初的295.91萬元增加至2240.15萬元,較期初增加657.05%,主要系本期收回胡衛林占用資金所致。而且,公司已就胡衛林于2018年至2020年擔任公司總經理期間,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清償事宜,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已獲立案受理。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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