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康科技投資者索賠案將“示范審理” 律師:重整進度值得關注

愛康科技(原股票代碼:002610,現“愛康5”:400235)退市后,適格投資者仍有機會就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要求公司賠償投資損失。
該索賠案源于愛康科技在2024年6月4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浙江愛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愛康科技在深交所互動易回答投資者關于“公司是否有ST風險”提問時,直接回復“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風險”,未充分向投資者披露公司生產經營風險和內部控制風險,相關回復不準確、不完整。
近日,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團隊向法院遞交了一批投資者訴愛康科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部分投資者損失超過百萬元。據悉,杭州中院將采用示范性案件審理機制審理本案。趙敬國律師表示:“愛康科技目前已退市,股民索賠之路坎坷。近期,公司被申請重整,且收到重整投資意向函,股民能否拿到賠償款或有賴于公司重整進度。”
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持有愛康科技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具體索賠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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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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