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靈因財報問題一年內三收監管函 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ST百靈(002424,原“貴州百靈”)近日發布了2023年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此次更正的數據涉及2023年二、三、四季度。其中,公司將2023年第二季度歸母凈利潤從1.2億元更正為2803.19萬元,將2023年第四季度歸母凈利潤從-6.47億元更正為-5.55億元。
ST百靈將此次出錯歸咎于“年報數據審核量大,工作人員疏忽”,導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年度報告摘要》部分數據填報錯誤。同時表示,本次更正不會對公司2023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ST百靈近一年內因財報問題已經三次收到貴州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年12月22日,貴州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ST百靈存在以前年度銷售費用未及時入賬、實物贈品未及時入賬、實繳稅費列報錯誤、資產組商譽減值測試不規范、內部未實現損益抵銷錯誤、收入確認跨期、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等問題。上述事項導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2024年6月4日,貴州證監局查明,ST百靈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15億元。ST百靈觸及應當披露業績預告的情形,但未按規定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披露業績預告。
2024年8月2日,貴州證監局又查明ST百靈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銷售費用歸屬期間不準確等會計處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二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問題導致公司多年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
對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一年內三收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ST百靈屢次暴露年報披露不準確、信息披露不及時等合規問題,今年8月份的行政監管決定書,貴州證監局更是直指ST百靈‘多年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公司股價自年初至今已下跌58%。因貴州百靈信息披露受損的股民,可嘗試提起訴訟索賠,挽回部分損失。”
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百靈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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