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投涉嫌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領“預罰單”后或面臨投資者訴訟

*ST文投(600715)于近日披露,公司分別被北京證監局和遼寧證監局下發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北京證監局指出,*ST文投存在關聯交易披露不規范、相關資產核算不規范、收入成本核算不規范等問題。遼寧證監局則是針對*ST文投未按規定披露大額賠償責任事項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王森予以警告,并處以110萬元罰款。
9月19日,*ST文投發布了《關于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補充公告》,對《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提及的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作出了詳細說明。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司發生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28起,累計金額3.14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4.82%;此后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又陸續發生29起訴訟、仲裁事項,累計金額2.44億元,均應當及時披露而未披露。
隨后,*ST文投于2023年8月22日發布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對公司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合計48起案件進行披露,涉訴金額約為4.65億元(后因違約金、利息等導致涉訴金額增加至約5.10億元),尚余9起案件未披露,合計涉訴金額約為0.48億元。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若因*ST文投信披違規而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公司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綜合目前情況判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間買入*ST文投股票,并在2024年5月1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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