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潤又有超4億元債務逾期 這些“踩雷”股民合法索賠大門快關閉

*ST中潤(000506)日前再披露一起債務逾期的公告,截至8月13日,公司逾期債務4.24億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60.83%。
實際上,*ST中潤的煩心事不止于此,其不僅身負多重風險警示,而且因此前債務逾期、信披違法違規受罰,還面臨被投資者訴訟索賠的風險。
將時間回撥至2021年12月24日,*ST中潤收到證券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2016年5月,公司分別向崔某、劉某慶、疏某倩、國金聚富、鼎亮匯通、上海翊芃借款,借款金額合計4億元。截至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的2.75億元本金到期未清償,且公司在借款到期前未能取得相關債權人同意債務展期的書面文件,已構成違約。
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崔某、劉某慶、國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屆滿,鼎亮匯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公司仍未能償還這4個債權人合計3億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該日前取得債權人同意再次展期的書面文件,再度發生債務到期未能清償事項。
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報中披露。因此,公司被給予警告并罰款30萬元,時任董事長李明吉等3位責任人則分別被警告以及罰款3萬元至10萬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因公司上述虛假陳述影響導致虧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向*ST中潤索賠,目前已有投資者一審獲勝案例。凡在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之間購買過*ST中潤股票,且在2018年4月26日當天收盤時仍持有且虧損的投資者,均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
王添聿律師提醒,該案訴訟時效將在2024年12月23日屆滿,建議適格投資者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錯失挽損的機會。
需要指出的是,*ST中潤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審計機構對公司2023年出具了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及無法表示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觸及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另外,5月21日,*ST中潤披露因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公司股票交易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面對公司的經營困境,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ST中潤詢問:“請問貴司最近有重整或者重組計劃嗎?公司目前金礦產生不了利潤,若截至明年繼續維持目前狀況,可能會導致公司直接退出市場,請問貴司實際有效的、能立竿見影的改善措施是什么?”
對此,公司回復稱:“公司若有重整計劃,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24年,斐濟瓦圖科拉金礦將繼續實施改擴建工程,引進戰略合作伙伴,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合作,努力穩產、保產和提產;加大瓦圖科拉金礦現有采礦權范圍內的生產勘探力度,力爭實現資源儲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同時,對已有的探礦權加大勘探力度,持續增強資源保障能力。”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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